一、依據本局112年11月30日「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競賽活動補助說明會」決議事項及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函文辦理。
二、為活絡本市運動風氣,促進基層發展,提升競技實力,本局於113年規劃辦理旨揭市長盃各單項錦標賽,並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承辦。
三、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予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 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 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檢附本案賽事日程表1份,另競賽規程等相關報名資訊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News.aspx?n=11694&sms=1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