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體育總會游泳協會111年8月30日111北市體泳欣字第111013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游泳運動,提升游泳運動競技水準,旨揭活動訂 於假新莊國民運動中心辦理,辦理時間分述如下: (一)B級游泳裁判講習:111年(以下同)10月14日至17日。 (二)B級游泳教練講習:111年11月3日至6日。 三、活動相關資訊請參考(https://www.swimming.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