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2月17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30201496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兒童及青少年參與足球運動之安全性,並保護兒童與青少年從事足球運動身體健康與健全之身心發展,請辦理各項兒童及青少年層級足球賽事之競賽規程、裁判執法標準及相關教練增能研習活動等,應參考本訓練建議指引辦理,以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從事足球運動之身心安全。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2月17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30201496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兒童及青少年參與足球運動之安全性,並保護兒童與青少年從事足球運動身體健康與健全之身心發展,請辦理各項兒童及青少年層級足球賽事之競賽規程、裁判執法標準及相關教練增能研習活動等,應參考本訓練建議指引辦理,以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從事足球運動之身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