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體育場館注意事項
1.欲借用場地者,請填寫場地申請單,分為下列二種
(1) 單次借用:系隊、單次活動使用。撰寫範例
(2) 學期借用:運動代表隊、社團、教職員運動俱樂部。撰寫範例
(3) 表格下載連結。
2.場地申請單應註明借用日期及借用時間,並請自行至體育室網頁「場地借用情況」 查詢,如有時間異動,請提前告知體育室承辦人員。
3.各系隊借用場地原則借用「兩週」,每日以一時段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辦理活動)請洽 體育室承辦人員。
4.申請單請於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時前)送至體育室場地營運組。
5.當週場地「未」借出,即不再提供場地借用手續,開放自由使用。
6.體育館內嚴禁飲食,良好的環境需您我一起維護,亦請將損壞的球具帶回。
7.場地借用後請依照借用時間使用,恕不提前開放使用。
8.單次活動(社運、系運、院運等,請每項競賽分別填一張申請單,請勿多種活動填在一起, 避免借用上之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