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體育領域特殊專長」,業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40500070A號公告修正。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公告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李科員,電話:(02)8771-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