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01.jpg
週二, 02 一月 2024 11:08

大專體總補助受理大專校院學生社團(或系、科)辦理校際體育活動經費補助相關辦法及企劃書範例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50814號函辦理。

二、檢附之活動企劃書應明列教育部體育署為指導單位。各申請學校應於下列時間內,統一校內各學生運動社團(或系、科)活動企劃表及經費預算表逕向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總)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日期以申請學校公文為準)。(一)  上半年之申請案請於每年1月1日起至每年4月30日止提出申請,活動時間自每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二)  下半年之申請案請於每年7月1日起至每年10月15日止提出申請,活動時間自每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經大專體總審查核定補助者,另函通知申請學校

四、核定補助者,由學校檢附辦理該項活動經費領據送大專體總辦理撥款手續。

© 2020 》 National Yunl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signed by: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 Center  

單位信箱 雲科總機:05-5342601#2701  傳真:05-53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