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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12 十月 2026 08:51

115年運動精英獎實施內容及受理推薦事項

一、依據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辦理。

二、為表揚年度內我國參加國內或國際運動賽會成績優良之運動選手與其有功教練,及對運動有特殊貢獻之個人或團體,每年辦理運動精英獎評選及表揚。

三、旨揭評選事蹟期間為114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0月24日止,預計於11月底公布入圍名單,12月下旬舉行頒獎典禮。

四、有關推薦送件事項,詳如公告及推薦表說明,請確認相關資訊均已填妥,並請受推薦者於推薦表上簽名以表同意。本部委請士奇傳播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運動精英獎籌辦作業,若需補件將由該公司通知辦理。

五、本部業於115年9月11日公布修正「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請參考本辦法及新聞稿說明。

相關連結:https://www.sports.gov.tw/CL/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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