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承辦學校遴選要點」,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以運競(七)字第1140350529A號令修正發布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劉先生,電話:(02)8771-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