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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 05 八月 2026 13:08

「國立大專校院申請增聘專任運動教練員額審核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3日以運競(六)字第1150302039A號令廢止

「國立大專校院申請增聘專任運動教練員額審核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3日以運競(六)字第1150302039A號令廢止

一、審酌本部非教育主管機關,基於大學校院校務自主,倘仍有增聘專任運動教練之需求,請本權責依教育部規定程序辦理。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競技運動司翁助理研究員,電話:(02)8771-1538。